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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府〔2008〕7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我市是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因纪念孙中山先生而命名为中山。我市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融农耕文化、华侨文化和名人文化于一炉,具有近代史迹特质和纪念意义。为充分挖掘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大决策。现就推进创建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构筑中山城市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和构建“两个适宜”“和谐中山”城市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对全面加强中山文化建设,开创建设“博爱、创新、包容、和谐”中山新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都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通过挖掘、整理和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找准我市文化定位,积极塑造鲜明的地方文化特色;通过明确历史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措施,推动一大批城市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独特的名人城市新面貌;通过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逐步形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旅游发展新格局,有力促进我市旅游开发与第三产业的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是体现我市城市个性和特色最为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但我市文化发展及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制约的瓶颈效应逐步显现。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威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认识不足、挖掘不够、保护不力、利用不当等问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未得到进一步挖掘与拓展,众多的历史文物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均未得到有效修缮、保护,一些文物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甚至在旧城改造和旅游开发中遭到破坏。
  因此,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内涵,彰显城市(镇、村)文化底蕴,打造文化品牌,早日把中山建成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世界文明相贯通,经济和社会相辉映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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