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3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步伐,现就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绩效评估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宏伟目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绩效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量化考核的原则。
二、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
(一)政府绩效评估的主要内容。
主要评估各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政府绩效评估指标选取与调整。
1.指标选取紧紧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短期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的工作、部门的非政府重点工作和工作措施一般不纳入评估指标;
2.指标选取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速度与效益相统一、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3.指标选取要做到基础数据来源清晰、统计手段健全、具有量化考核的可操作性;
4.指标调整体现“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更新完善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及政府自身履行职能等情况,评估指标体系设置3类指标:
经济发展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经济总量、财政税收、投资消费、外经外贸、城乡居民收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标志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