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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挂钩结对帮扶单位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挂钩结对帮扶单位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扶持欠发达镇乡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7〕3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扶持欠发达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步伐,根据当前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挂钩结对帮扶单位作出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挂钩结对单位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和相对集中、突出重点的原则。补充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国资委、市信息产业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农科院、市社科联、市供销社、市公安交警支队、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市物资总公司、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湾大桥指挥部、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市广电集团、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宁波原水集团公司等17个单位为挂钩帮扶单位。调整以市级重点扶持的206个村(2006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作为结对帮扶对象。根据欠发达村的实际,继续对挂钩村采取一定三年,三年一轮回制,以进一步提高挂钩结对帮扶的实效。
  二、各挂钩单位要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从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挂钩帮扶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在技术、物资、项目和资金上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一如继往地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三、各挂钩单位要在进村入户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帮助欠发达村搞好发展规划,确定扶持项目,并尽最大努力筹措和落实帮扶资金,原则上三年帮扶资金不少于25万元。结对村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市扶贫办要加强对勾结对帮扶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三年进行一次考评。

  附件:宁波市和有关县(市)、区机关(单位)挂钩欠发达村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
  宁波市和有关县(市)、区机关(单位)挂钩欠发达村名单

  一、余姚市

序号

挂钩单位

乡镇

1

市国税局

梁弄镇

汪巷

2

市委组织部

梁弄镇

梁冯

3

市建委

梁弄镇

贺溪

4

市人口计生委

四明山镇

唐田

5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四明山镇

芦田

6

市农办

四明山镇

大山

7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四明山镇

棠溪

8

市林业局

四明山镇

杨湖

9

宁波军分区

四明山镇

溪山

10

东海舰队

四明山镇

 

11

市发改委

梨洲街道

上王岗

12

市口岸打私办

梨洲街道

茭湖

13

市民政局

大岚镇

大岚

14

宁波电业局

大岚镇

黄家庄

15

市旅游局

大岚镇

大俞

16

市审计局

大岚镇

雅庄

序号

挂钩单位

乡镇

17

浙江移动宁波分公司

大岚镇

戴糜

18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

鹿亭乡

白鹿

19

市人事局

鹿亭乡

上庄

20

市教育局

鹿亭乡

晓云

21

市农科院

鹿亭乡

中村

22

宁波检验检疫局

鹿亭乡

高岩

23

镇海炼化

鹿亭乡

沿夹岙

24

东航

鹿亭乡

龙溪

25

市粮食局

陆埠镇

裘岙

小计

25

6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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