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8〕5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商务厅、劳动保障厅、外侨办、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制定的《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省商务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外侨办 省公安厅 省工商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近年来,我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业务快速发展,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新途径。目前,我省经商务部、原劳动保障部批准获得外派劳务、境外就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共有50个,其中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20个,境外就业中介机构30个。2007年外派各类劳务人员4.8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2007年年底以来我省外派劳务市场非法中介活动猖獗,群体性纠纷和突发事件频发,严重侵害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国家和我省形象。为严厉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活动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保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经营秩序进行全面整顿。
一、整顿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一)以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为名进行的欺诈、诈骗活动;(二)未经商务、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业务(包括中介机构和个人);(三)未经商务、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涉外劳务广告、虚假劳务信息。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春生任组长,省商务厅、劳动保障厅、外侨办、公安厅、工商局各1名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分管副厅长兼任,成员由省商务厅、劳动保障厅、外侨办、公安厅、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督办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