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做好同城票据电子交换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完善系统功能。大力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进一步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银行本票业务发展。
(五)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积极支持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多渠道上市融资。制定出台促进企业上市政策,加快推进上市步伐,培育创新型企业,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做强做大。
2.引导私募股权和产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引导支持私募股权的发展。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规范私募股权相关操作办法。鼓励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创业投资基金、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使充裕的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3.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支持发行项目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六)拓展壮大保险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益补充
1.积极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业务,形成“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社会保障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弱势群体、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建设。
2.加快保险产品创新。鼓励保险公司争取创新试点权限,积极开发责任保险、健康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新产品,提高保险产品收益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需求。发展高科技保险,推动保险在自主创新成果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第四方物流市场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鼓励保险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参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和中小企业保险的发展。加大对重点产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扶持力度,逐步提高扶持比例,扩大扶持范围。鼓励开发中小型企业一揽子保险产品,并实施相应的优惠政策。
4.吸引保险资金投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关企业通过发行利率、期限符合保险资金投资需要的债券,或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保险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引入,投资建设重大基础设施。
(七)探索发展其他金融业务,完善宁波金融服务体系
1.推动发展期货业。顺应期货业发展趋势,推动期货公司的金融期货准备工作,优化股东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促进宁波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融合发展。
2.壮大信托业务。加快信托业发展,支持信托公司规范开展创新型信托业务,充分发挥信托工具横跨各金融市场、产品设计灵活、风险隔离的功能优势,吸引市外和民间资金用于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提供权益性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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