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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具体目标。到2011年末,实现金融业总量提高、结构优化、组织健全、基础完善。
  ──总量提高。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第三产业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信贷规模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保持在1.5倍以上。
  ──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不良货款率控制在2%以内;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大幅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较大提高,新增上市公司家数翻一番,债券融资规模扩大;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保险业的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功能显著提高。
  ──组织健全。每年新增各类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机构的总部或地区总部1-2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新型机构不断增加;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资产评估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等金融配套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涌入。
  ──基础完善。完成市民卡金融IC卡基础建设;完善适应港口物流、第四方物流需要的同城支付清算体系建设;银行卡发卡量突破3000万张, POS机消费量达6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0%, POS、ATM设备基本覆盖全市乡镇。
  二、发挥金融保障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做强做深银行业,发挥金融的引领作用
  1.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坚持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在提高资产质量前提下保持信贷规模合理增长,保持信贷平稳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促进信贷结构优化。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杠杆作用,科学把握信贷投向,有保有压,支持银行信贷向优势产业、新兴行业、高科技领域、优质中小企业和社会民生事业倾斜,支持企业“走出去”和节能减排,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发展,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
  3.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积极利用政策性银行的特点和优势,用足用好政策,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三农”,切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积极改善银行服务。支持银行创新服务理念与手段,在确保基础性金融服务质量前提下,建立健全分层服务体系,积极开发符合客户需求和区域特点的新产品,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增值型服务。
  5.发展银行中间业务。要把中间业务作为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转变的关键领域,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体制机制,加快科技信息基础建设,拓展服务内涵与深度,逐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强化行业自律协作,避免恶性竞争,促进中间业务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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