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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新加坡(东南亚)·宁波周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新加坡(东南亚)·宁波周活动的通知
(甬政发〔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重点区域的招商选资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于今年11月10日至14日在新加坡举办新加坡(东南亚)·宁波周(以下简称宁波周)活动。宁波周活动是市政府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的重要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宁波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筹备进程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要求,根据宁波周活动总体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宁波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新加坡(东南亚)·宁波周活动总体方案
  2.新加坡(东南亚)·宁波周活动组委会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新加坡(东南亚)·宁波周活动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宁波周活动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战略部署,以合作共赢为切入点,通过在新加坡举办系列活动,为我市各地和重点开发区域招商选资提供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宁波在新加坡乃至整个东南亚的影响,推进宁波与新加坡及东南亚在港口、物流、贸易、金融、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主要活动
  (一)主体活动(开幕式暨项目签约仪式)
  时间:11月11日下午
  责任单位:市外办
  1.开幕式
  主要内容:介绍出席开幕式的主要嘉宾,两地有关领导致辞,宁波市总体情况介绍等。
  承办单位:市外办
  2.梅山保税港区推介
  主要内容:围绕梅山保税港区战略定位和具体开发项目,从促进宁波与新加坡战略合作的高度,探讨以梅山保税港区为载体促进两地深化服务业合作的途径并进行招商推介。
  承办单位: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
  3.杭州湾新区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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