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08〕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东莞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实施意见
水煤浆是煤炭深加工后的液态燃料,具有易燃、稳定、流动性强的特性,能在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工业窑炉上代替油、气、煤燃烧。水煤浆燃烧效率高,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对较低,是当今世界洁净能源的重要分支。积极有序推广应用水煤浆,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为了更好地引导和推动我市水煤浆产业的发展,在全市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水煤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制造业基地,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特别是近年来,粗放型发展模式造成能源消费增长过快,能源消费强度高、效率低,并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能源与环保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节能减排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水煤浆作为一种新型洁净燃料,具有高效、节能、污染少、运行成本低的突出优点,在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保障经济安全等方面具有显著应用优势。同时,水煤浆技术是一个包括制备、运输、应用、环境处理等跨行业多学科系统工程技术,经过近30年的试验研究,已趋向成熟。随着水煤浆技术应用领域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向大型化和系统化迈进,水煤浆产业链将不断得到延伸和完善,从而会带动销售、配送、添加剂技术、锅炉生产与改造、热电联产等一系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水煤浆,可以优化我市能源消费结构,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并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对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东莞神华环保水煤浆项目为依托,以推广实施试点示范工程为突破口,依靠技术进步,采取积极激励政策,大力推广应用水煤浆,培育水煤浆产业的发展体系,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