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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2008年5月)。各地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营造有利于整治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做好调查摸底表格的发放和收集工作,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彻底摸清“三小”场所、“城中村(出租屋)”、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和分类建档。

  (二)统一整治(2008年6月至9月中旬)。要通过以点带面等形式,开展示范街、示范村、示范镇试点活动,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进行整改,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多用途救生梯、新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安全技术,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检制度。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当地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在整治的过程中,要组织开展“一畅两会”回头看活动,巩固已有成效。

  (三)检查总结(2008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逐级开展检查、查漏补缺。市政府将于10月中旬组织市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报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分工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取得实效。在建筑消防设施的整治中,消防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城中村(出租屋)”的整治中,各镇(街)政府要统领全局。市政府将把各单位的整治成效和落实“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工作情况纳入今年政府绩效考核的范围。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专项整治的活动中,要充分结合我市今年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大力推广消防安全“一畅两会”,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始终,深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各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镇(街道)、村(社区)有关人员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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