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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08〕3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超额完成了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3.8%的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促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圆满实现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节能突出贡献奖(4个)

  1.省政府办公厅

  2.昆明市人民政府

  3.曲靖市人民政府

  4.云南省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

  二、节能优秀奖(36个)

  1.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2.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省经济委员会

  5.省监察厅

  6.省财政厅

  7.省建设厅

  8.省交通厅

  9.省水利厅

  10.省农业厅

  11.省林业厅

  12.省商务厅

  13.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4.省统计局

  15.共青团省委

  16.保山市人民政府

  17.普洱市人民政府

  18.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19.丽江市人民政府

  20.云南大学

  21.云南电视台

  22.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23.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24.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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