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信息产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分管领导,安排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尽快准备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能管会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对按时或提前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部门进行表彰,对延期或未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的审核。按照《条例》及我省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附件一
  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开通备案表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注:1、本表由县(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填写。
  2、县(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所填表报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3、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所填表报省信息产业办。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