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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信息产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对于各地各部门已有政府网站的,由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利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平台协助各地各部门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地各部门将之链接进已有的政府网站,作为已有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

  三、主要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在网站建设中的主要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74号)的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
  2、工作职责: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的开通申请、信息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接收和上报本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开通申请,培训和督促本级政府部门做好信息维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3、设备及环境要求:一要接入国际互联网;二要配备1台以上的PC计算机;三要根据自身实际安装部署防病毒系统等安全软件;四要通过浏览器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4、人员要求: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在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上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处理公众举报、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
  (二)各行政机关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
  1、各行政机关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云政办发[2007]274号文件的要求,指定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机关及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开通申请、信息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
  3、设备及环境要求:一要接入国际互联网;二要配备1台以上的PC计算机;三要根据自身实际安装部署防病毒系统等安全软件;四要通过浏览器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4、人员要求: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处理公众举报、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开通流程
  (一)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的开通流程
  1、申请部门按照设备及环境要求进行准备,确保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开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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