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进度
《议案》办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制定方案阶段(3月-5月)。市政府研究制定《议案》办理方案,提出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工作措施,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各镇街、各牵头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食品药监局备案。二是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各镇街、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议案》提出的重点建议和意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推动各项工作如期进行。三是总结考核阶段(11月-12月)。各镇街、各部门对照《议案》要求和任务,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市办理议案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办理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工作措施与主要目标
根据总体思路,着重在九个方面采取具体措施,着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一方面,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立的食品安全“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根据《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同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与联合执法的工作制度,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另一方面,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并在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建立镇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完善食品安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各镇街要保证人员、职责、经费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购置流动食品检测车,加大对市场食品的日常巡查监测力度。一方面,规范市镇两级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日常检测的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在巩固市、镇两级检测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蔬菜生产基地和大型农批市场的检测体系,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大型农批市场的监测力度,使检测工作客观反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市卫生、质监、检验检疫以及省质监食品检验站(东莞)等检测机构的技术资源,加强对重点食品、应节食品的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
(三)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监管信用档案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自律,督促企业自查自改,提高食品行业管理的整体水平;结合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镇街活动,积极发展和规范食品连锁经营,发挥市供销社愉康超市、市糖酒集团美宜佳便利店等食品连锁店的示范带头作用,规范和发展一批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求的放心店。第二,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建设,尽可能在年内完成“东莞市食品安全网”的建设工作,发挥网站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舆论导向作用,并建立、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交流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有效传递。第三,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应用。做好“东莞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信誉通)的推广工作,力争年内有425家超市安装该信息系统;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网入网工作的基本情况调查,下半年对食品类45种产品按照规定实施质量监管;建立全市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联网系统,对生猪从定点基地进入定点屠宰场到肉品进入终端消费的整个流程,实行全面、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