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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区域和环节,有针对性地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一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狠抓城市社区、镇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的整治。二是强化重点对象整治。着力整治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消除各种食品卫生隐患。三是强化重点品种整治。对与广大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9大类食品,强化整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四)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着力探索实现长效管理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举措,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过去重治标、轻治本向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转变;由突击性整治向长效化管理转变;由部门监管向社会化监管模式转变,从而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一是创新联动机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与措施,完善镇街之间、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批现代化、规模化、规范化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豆制品、烧腊、熟食加工场,保证加工食品的原料、成品达到基本的卫生安全标准,并对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规范和提升,鼓励其依据行业标准进行生产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此外,还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构建方便、及时、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工作载体。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活动,制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工作方案,加强对各镇街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力争年内创建一批全省食品安全示范镇街。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一是坚持领导靠前督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各镇街、各牵头单位以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及时检查、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完善督查网络。市府督查室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政务督查工作重点,每季度跟踪督查一次;市食品药监局根据整治目标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镇街要大力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其他有关责任单位也要将督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定期进行督查。三是加强情况反馈。各镇街、各牵头单位每月定期向市府督查室、市食安办书面报告议案办理工作进度情况,并填报《议案办理工作进度情况表》。市食安办要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底进行综合汇报。市政府将每季度向市人大报告。同时,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重点介绍各镇街、各部门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从而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一要多渠道宣传。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和舆论监督作用,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益广告、宣传栏等为阵地,围绕整治中心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成效,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企业,对违规企业和假冒伪劣食品进行曝光,做到电台天天有声音、电视报纸天天有版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开展。尤其要做好“东莞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工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有效传递。二要多形式宣传。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宣传咨询活动、培训班、座谈会,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标语、海报、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支持、参与、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三要多主体宣传。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宣传、培训、教育,将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卫生许可准入条件之一,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的意识,提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巩固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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