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南贵昆经济区建设步伐。共同积极争取国家更大力度支持,联手推进南贵昆经济区建设。认真规划沿线合理的产业布局,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立合理的城镇空间分布体系,加快形成有特色的城镇带。
(三)加强旅游业合作。本着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信息互通、实现双赢的原则,积极推进滇黔桂喀斯特地貌生态旅游区建设,共同打造南昆铁路奇山秀水生态文化精品路线;加强双方在旅游宣传促销、跨省区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建设、旅游项目投资、旅游市场管理、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建立旅游合作保障机制,形成面向东盟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共同开拓东盟旅游市场。
(四)加强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联手开拓中国-东盟市场,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对方举办的各种博览会和交易会,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平台作用,促进2省区之间以及面向东盟的全面经贸合作。加快电子口岸、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通关建设,共同推进跨关区“属地报关、口岸验收”通关模式,实现海关之间的资源共享、监管互认,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机制的优势,打造面向东盟的物流大通道。共同推进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探讨联合开拓东盟市场、加快边境经济贸易发展合作机制。
(五)加强能源等产业合作。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的原则,共同构建区域合作综合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广泛开展经贸合作。联手推进市场开拓、产业对接和资源开发,重点开展水电、有色等行业的合作。相互支持进行电源项目建设。鼓励双方企业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联合开发优势资源,促进2省区产业良性发展和跨区域企业合作。共同培育和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规范的区域市场。加强民营经济合作,鼓励和推动民间资本双向投资。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共同开展两地流域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流域水环境及水生态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工作交流合作,对2省区有共性的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进行交流。继续推动区域检测和监察合作机制建设,建立跨界污染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继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
(七)加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人才交流方面合作。加强产业和技术的合作与交流,联合举办或组团参加对方举办的重大科技活动、专题研讨会、展览会和技术交易会等活动。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合作与交流,建立2省区文化项目合作机制。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鼓励两省区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鼓励2省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卫生合作与交流,建立2省区重大疫情通报和联防协作机制,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建立区域人才合作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区域人才开发合作的政策,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开放人才评估体系,实现人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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