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滇桂合作会谈纪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5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8年3月29日,云南、广西2省区在昆明举行深化合作座谈会,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双方就加强滇桂全面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深入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滇桂合作的会谈纪要》(以下简称《会谈纪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会谈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滇桂2省区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这次深化合作座谈会的召开和《会谈纪要》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必将对2省区深化全面合作、实现共同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务实、开放、互惠、共赢的要求,在通道建设、物流、旅游、经贸、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人才培养、能源、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与广西的合作,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加快南贵昆经济区建设步伐,建立更加紧密的多层次的合作联系制度。要抓住机遇,借船出海,加快推动云南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八年四月二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滇桂合作的会谈纪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加强滇桂全面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2008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马飚率广西党政代表团赴云南省学习考察,与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等党政负责同志在昆明举行会谈,共商加强滇桂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大计,并就进一步深化滇桂合作达成了共识。现纪要如下:
一、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加速、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益深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纳入国家战略的新形势下,加强滇桂全面合作意义重大
会议认为,云南与广西山水相连、人文相通,同属西部省区、泛珠三角区域和中国对东盟开放前沿,2省区之间合作与交流源远流长。云南是我国有大江大河连通并陆邻东盟的省区,在陆域经贸合作、物流、旅游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广西是我国有海陆与东盟连接的省区,在西南出海通道、发展海洋经济等方面有明显优势,两省区优势互补,合作空间广阔,合作前景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