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以中央财政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为契机,在重点油菜产区启动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结合机械作业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推进油料生产机械化,切实解决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大、费时费工问题。
四、完善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
(一)健全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豆及食用植物油储备体系,适当扩大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并择机分步充实储备库存,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以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大豆油料生产能力,保证市场供应。
(二)建立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发布生产、进口、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
(三)培育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稳定企业和农民生产收益,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支持油脂和油料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支持有关期货交易所在产区和物流集散地设立期货交割仓库,面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和农民开展期货知识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和农民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四)科学引导社会消费。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统一大豆产品标识,要求列入标识目录内的大豆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显著标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实现优质优价,促进油料生产。加强宣传引导,合理食油、用油,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浪费。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促进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供销工作。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抓好受灾地区生产恢复,稳定增加油料播种面积。要加大市场调节和监管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组织调运工作,保障食用植物油供应,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要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各地抓好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