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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2008年张掖市金融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强金融助学工作。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与高校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位。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协调配合,在加强贷款审查和管理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和宣传的正面引导。配合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营造有利于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的信用环境。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面。
  6、积极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业务,进一步开拓消费信贷市场。以扩大内需为着眼点,结合全市消费特点和消费市场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完善消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扩大消费信贷规模,不断增强消费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改进和完善汽车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稳步发展。拓展服务消费领域,培育文化、旅游、健身等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支持开发旅游消费信贷产品,扩大旅游消费规模,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积极开发满足农民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7、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银发〔2007〕359号和银发〔2007〕4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要严格贷款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例,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要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无真实交易的转按揭住房贷款,不得发放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的加按揭贷款,坚决杜绝假按揭贷款。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制定借款人信息资料收集和信贷审查细则,对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住房信息、收入信息、家庭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甄别,切实防范贷款风险。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13号)精神,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工作。加强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积极研究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房地产金融产品,改善房地产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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