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西安市灞桥区、长安区和泾阳县、潼关县。
(二)重点问题。
1.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高发问题。
2.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问题。
3.其他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本地需要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提出具体措施。挂牌整治事项要于4月15日前报省“三电”办。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4月中旬至6月底)。各地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初至9月底)。各地要围绕“平安奥运、旅游陕西”这一工作重点,消除危及“三电”设施运行的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我省“三电”设施正常运转。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地要按照考核标准,对“三电”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结。省“三电”办将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进一步加大对现行案件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查处,对久侦不破的重大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摧毁犯罪网络。
2.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2007年全国、全省挂牌督办但未破的案件,要加强督查,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通缉,逐一落实追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
3.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的重点市要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对破获的重大案件,要快捕快诉快审。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1.集中清查。各地要于4月下旬和7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本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小熔炉、小冶炼厂以及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派驻工作组靠前督战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