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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西安市灞桥区、长安区和泾阳县、潼关县。

  (二)重点问题。

  1.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高发问题。

  2.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问题。

  3.其他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本地需要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提出具体措施。挂牌整治事项要于4月15日前报省“三电”办。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4月中旬至6月底)。各地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初至9月底)。各地要围绕“平安奥运、旅游陕西”这一工作重点,消除危及“三电”设施运行的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我省“三电”设施正常运转。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地要按照考核标准,对“三电”专项斗争工作进行总结。省“三电”办将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进一步加大对现行案件的打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查处,对久侦不破的重大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摧毁犯罪网络。

  2.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2007年全国、全省挂牌督办但未破的案件,要加强督查,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通缉,逐一落实追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

  3.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的重点市要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对破获的重大案件,要快捕快诉快审。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1.集中清查。各地要于4月下旬和7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本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小熔炉、小冶炼厂以及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派驻工作组靠前督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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