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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从2008年9月开始进行。这是广大农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农村干部群众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他们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组织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程序步骤等,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解答疑难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选好健康向上的村级班子。要采取分级分批培训等方式,增强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熟悉选举的原则、方法和步骤,能够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选举,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注意加强对妇女参选参政的宣传引导,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妇女的参选率和当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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