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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和推进2008年重点督查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08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目标任务

项目

工作内容

今年目标任务

一、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设高稳产农田和基本农田各100万亩。

省发展改革委安排实施20万亩;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安排实施高稳产农田和基本农田各5万亩;省国土厅安排实施5万亩和15万亩;省水利厅安排实施30万亩和15万亩;省农发办安排实施15万亩和20万亩;省扶贫办安排实施10万亩;省烟草公司安排实施45万亩和15万亩。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实施。

(二)新建沼气池20万户、农村改灶10万户。

争取中央国债资金支持,整合有关资金,新建沼气池20万户、农村改灶10万户。由省农业厅、林业厅组织实施。

(三)解决农村120万人饮水安全。

整合中央和地方有关资金,解决农村120万人饮水安全。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实施。

(四)完成500个村村容村貌整治。

省级扶持完成500个村,力争带动全省1000个村容村貌整治。由省农业厅、建设厅组织实施。

(五)抓好现代烟草农业,实施烟水工程及附属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完成13.9亿元的投资任务,使受益面积达到140万亩。

综合配套建设烟水工程13万件,受益面积达到140万亩,总投资13.9亿元,其中烟草行业补贴资金10.4亿元。由省烟草公司牵头组织实施。

(六)继续开展“一企一村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

全省企业与村(组)结队数达到1500户,结队村平均每户1人以上实现非农就业,结队村平均每户1人以上参与技能培训1次,结队村平均农民年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加100元。由省经委组织实施。

(七)建设通乡油路7000公里。

国家按40万元/公里标准补助资金29.08亿元,在2007年建设2000公里的基础上,今年新增5000公里,共建设通乡油路7000公里。由省交通厅组织实施。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一)建设70个核桃产业基地县,完成600万亩特色经济林种植。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通过整合中央有关资金、林业部门基金,建设70个核桃基地县,发展特色经济林种植600万亩。由省林业厅、农业厅组织实施。

(二)重点扶持100户龙头企业、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争取农业部扶持2户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使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由162家增加到200家以上。整合有关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力争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500个。由省农业厅组织实施。

(三)实施优势农业产业提升行动。

实施优势农业产业提升行动,加大对蔬菜、马铃薯、水果、花卉、药材、蚕桑等新兴产业的培植力度。由省农业厅组织实施。

(四)确保粮食、肉类、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

力争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35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550万吨,力争达到1560万吨;力争肉类总产达到360万吨。由省农业厅组织实施。

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一)实施9000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

省扶贫办负责5000个村;省发展改革委负责1000个村;省民委负责350个村;利用上海对口帮扶投入实施200个村;其余州市自筹资金实施。由省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做好3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

按照人均投入5000元标准,安排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1.5亿元,重点搬迁基本丧失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3万人。由省扶贫办组织实施。

(三)解决50万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全省筹集财政扶贫资金19亿元,引导信贷扶贫资金14亿元,确保全省解决和巩固5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由省扶贫办、民政厅组织实施。

(四)完成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自然村整村推进400个。改善6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条件。

安排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时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400个村整村推进中,省民委负责300个村,省扶贫办负责100个村。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资金支持,改善67个行政村基础设施。由省民委牵头组织实施。

(五)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名,新增转移50万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650元。

争取中央“阳光工程” 资金支持,整合有关资金,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名,新增转移50万人。由省农业厅、扶贫办、劳动保障厅组织实施。

(六)贫困农村茅草房改造。

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并结合整村推进、易地搬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形式,实施特困农户破烂茅草房改造。由省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七)加强革命老区建设。

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解决革命老区特殊困难问题。并在安排整村推进项目时向革命老区倾斜,在47个革命老区县中,实施1900个村整村推进,其中省扶贫办负责1600个村、省发展改革委负责300个村;实施易地搬迁贫困人口1万人,其中省扶贫办负责0.7万人、省发展改革委负责0.3万人;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7万人。由省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

四、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一)扩大就业,控制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下岗失业再就业8万人,解决5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由省劳动保障厅组织实施。

(二)实施培训、就业、监察一体化的劳务输出。

农民工技能培训17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由省劳动保障厅组织实施。

(三)城镇养老、医疗参保人数稳步扩大。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扩大到280万人;在2007年昆明、红河、楚雄3个州(市)试点的基础上,力争把曲靖、玉溪、大理、德宏、怒江、迪庆、普洱7个州(市)纳入试点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扩大到10个州(市),参保人数达到250万人。由省劳动保障厅组织实施。

(四)将全省农村300万绝对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对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五)对全省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个人缴纳的新农合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

按每人10元参合标准,对全省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在临时性补贴每人每月30元基础上,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六)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增加特困老人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2万人,使集中供养率达到9%。

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五年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五、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4%、3%、1.2%和0.8%。

由省经委组织实施。

(二)重点组织研发、推广应用20项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推进20项重大装备生产。组织认定2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2家企业获得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20%。

由省经委组织实施。

六、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及文化精品建设

(一)实施好38个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

争取中央资金2067万元落实到位,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

(二)继续实施“两馆一站”文化设施建设,完成7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7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中,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安排了26个,2008年计划安排48个。争取中央资金尽快落实到位,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

(三)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实施20户以上37180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含2007年13180个村),确保6月前完成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由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

 

 

 

 

 

 

 

 

 

 

 

 

 

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一)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主体改革工作。

9个省级试点县全面转入配套改革试点;其他120个县确权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50%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率达90%以上(其中协议调处率达60%以上),基本完成主体改革县市区适时开展配套改革。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

(二)实施13个华侨农(林)场和6个农垦单位改革。

由省侨办、省农垦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其中,华侨农(林)场改革由省侨办负责实施,农垦单位改革由农垦集团公司负责实施。

(三)实行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

继续实施网上迁移户口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行,统一行使户口审批权,开展集体户口清理整顿,完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集中换发工作,改革迁移落户的准入条件和学生等相关人员的落户办法,在全省建立起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

(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全面推开“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的“宣威模式”;实施卫生骨干队伍培训计划;研究制定我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省级医疗机构发展多种模式,试行全省病历“一本通”;制定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制订省医改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建立我省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用药制度、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单病种收费制度。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筹备组建云南省农村合作银行。开展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

积极争取中国银监会支持,推进省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重点审核参与设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资质,加强业务监管、指导和扶持。由省政府金融办、云南银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工业投资公司,力争在建立产业基金方面取得突破。做大做强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投资公司,搞好国有投资公司的资本运作工作。

加强前期准备工作,择机组建以能源、有色金属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产业投资公司或者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加强项目储备,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搞好国有投资公司的资本运作,为项目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由省政府金融办、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八、整合优势矿产资源

(一)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实施,促进优势矿产资源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争取矿业权数量减少10%以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提高5%以上。

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严格审查重点整合矿区实施方案,对已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开展实地检查,确保完成整合目标。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加强矿山开采“三率”指标的监管,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组织实施。

(二)整合煤炭资源,完成全省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审批工作,力争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行责任状考核,落实资源整合补偿资金。借鉴“个旧经验”,年内完成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审批,力争年底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由省煤炭工业局、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三)整合磷矿资源,加快实施全省磷矿资源的优势企业集中方案,确保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突破。

尽快组织对全省磷矿资源状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快磷矿资源的优势企业集中方案,确保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突破。由省经委牵头组织实施。

(四)上半年前完成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组建工作。加强地质勘探调查工作。

在6月底前完成省地质调查局组建工作;加强地质勘探,重点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

九、继续抓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一)加快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流通协会(“两社一会”)。

全省新发展“两社一会”2000个,其中,综合服务社1000个,专业合作社900个,农产品流通协会100个。由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实施。

(二)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乡村农家店3500个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50个。

在2007年完成建设乡村农家店3500个、配送中心40个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建设乡村农家店35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50个,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

十、落实边疆解“五难” 惠民工程

解决“读书难”问题。

实现西盟、沧源2县“普九”;加快改善28个边境和藏区县办学条件,重点解决龙陵、江城、马关、盈江、河口5县农村初中基础配套设施不足问题;加快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向40万名学生发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特设岗位”优先安排28县。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解决“看病难”问题。

争取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国债项目36个,建设44400平方米。实施2226个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对28县疾病预防控制给予经费补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解决“看电视听广播难”问题。

完成云南台第一套广播、第一套电视节目在28个县无线覆盖工作,确保28个县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群众无偿收听收看。由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

解决“看戏难”问题。

继续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省级安排资金3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村民文化活动以及免费赠送三刊(《半月谈》、《云南日报》、《云南科技报》),优先对28个县农村放电影场次进行补贴。由省文化厅组织实施。

解决“学科技难”问题。

组织实施29个项目,推进“六个一”工作(每个乡镇1名科技特派员,每个行政村1名科技辅导员、1个科技活动室,培训每个成年农民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每个乡镇安排1个特色产业项目、培育壮大1个经营型具有科技含量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

 

 

 

 

十一、抓好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工作

(一)新增4个县“普九”。

整合相关教育专项资金,确保西盟、沧源、永善、彝良4县“普九”。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二)扫除10万名青壮年文盲,全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5%以下。

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三)继续排除中小学危房80万平方米。

指令性资金计划安排4.56亿元,中央和省级资金按1:1配套;州市筹集1.90亿元,安排指导性计划。共计6.46亿元,排除D级危房80万平方米。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四)继续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对在校学习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省级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5亿元,力争全省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突破20万人,其中,普通中专7.5万人,职业高中9.5万人,技工学校3万人。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五)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在免去农村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免去城市学生学杂费;免教科书由农村困难学生扩大到全省农村和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学生;提高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学校公用经费。

扩大“两免一补”范围,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试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秋季学期正式执行。从春季学期开始,免费教科书覆盖全省农村和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学生,其中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足额承担,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实施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六)启动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

结合廉租房建设,启动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各县开设财政特设专户,中央和省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县。由省教育厅、建设厅组织实施。

(七)继续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

中央补助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专项经费,按每师每年18960元补助。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八)继续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提高标准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同时省级财政安排国家助学贷款体系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十二、建立健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提高新农合参合覆盖面和筹资水平,参合标准由2007年每人50元提高到9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40元提高到80元。

参合标准由2007年每人50元提高到9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40元提高到80元;对全省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残疾人个人缴纳的新农合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由省卫生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争取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100个。

省级安排财政资金3938万元,用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经费补助,争取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卫生服务站100个。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三)继续实施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制度。

继续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城镇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范围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由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十三、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全面启动6大工程,做好30件实事。

待行动计划、投资规模等正式确定后,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实施好旅游“二次创业”

(一)启动旅游业发展改革综合试点。

力争启动腾冲等旅游业发展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总结和推广国家公园模式,建设一批国家公园、度假康体基地,继续建设200个特色旅游村。

省级财政投入5500万元,并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不低于1500万元。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

十五、继续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一)搞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

(二)继续推进七彩云南保护环境法治、环境治理、环境阳光、生态保护、绿色创建、绿色传播、节能减排7大行动。

2007年,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全面启动。2008年继续推进7大保护行动。由省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在11月底前,确保完成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四)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造林。

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一)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4%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在2007年基础上都削减2%。

全省2008年计划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4.2%;力争SO2、COD较2007年削减3%、2.5%。由省经委、环保局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80个产能削减项目,淘汰149条落后生产线(生产装置),实施20个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由省经委、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加强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2%,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到35%。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研究全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工作。由省建设厅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四)在重点行业推广应用10项节能减排技术,抓好首批20个循环经济试点。

由省经委、环保局组织实施。

十七、巩固和提高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成果

巩固提高禁毒防艾三年人民战争成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开展新三年人民战争,推动禁毒防艾工作深入开展。

禁毒人民战争:巩固提高禁毒三年(2004--2007年)人民战争成果,继续开展新三年人民战争。积极推进境外替代发展,力争实现新增境外替代种植面积40万亩;力争境外向我大宗贩毒明显减少;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90%,强制戒毒在所人数保持在3万人以上,戒断3年巩固率保持在11%以上。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

艾滋病防治人民战争:巩固提高防治艾滋病三年(2004--2007年)人民战争成果,继续开展新三年人民战争。启动防治艾滋病工作10项行动计划;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际管理率达80%;公共娱乐场所行为干预每2月不少于1次;全面开展婚姻登记人群和孕妇艾滋病检测;60%以上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家庭得到救助;力争初步建成全省艾滋病防治信息系统。增加梁河、双江和屏边3县,组织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艾滋病防治工作。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

 

 

 

 

 

 

 

 

 

 

 

十八、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一)与商务部及联办各方共同办好昆交会。

由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协助办好2008年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世界大会。

2008年7月15日-23日,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16届世界大会在昆明举行。由省民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做好通路、通商、通电、通关等基础设施建设。

“通路”:力争实现昆明-曼谷、昆明-河内高速公路国内段通车,加快昆明-仰光、昆明-吉大港国际公路前期工作,提高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能力。加快通往各边境口岸公路建设进度,实现国家一类、二类口岸通二级以上公路。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

“通商”:加快形成与东南亚、南亚间的物流、人流和信息流大通道;扩大省内和国内短缺资源性产品进口,开辟持续稳定的周边资源供应渠道。力争实现进出口额100亿美元。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通电”:加快省内骨干电网和出省出境电力通道建设。力争对越南出口规模达到30亿千瓦时,出口金额1.35亿美元;力争实现对老挝送电零的突破。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通关”:实施“通关工程”,推进“一站式”服务;力争丽江机场批准为国家一类口岸;全省口岸货物、人员和交通工具通关量增长10%以上。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四)继续参与和推进多边、双边国际区域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组织好4月赴香港举办的大型投资贸易合作洽谈会及文化旅游展示活动。

做好赴区域内重点省区的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和洽谈会期间招商引资推介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力争引进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5%。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云南与香港的交流和合作,提高滇、港两地在CEPA和泛珠机制下的合作成效,力争在工业制造、生物资源开发、服务贸易、旅游文化等多个领域签订一批较大的合作项目。由省经合办、商务厅、外办组织实施。

十九、推进城镇化、搞好廉租房建设

(一)加快新昆明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重点推进道路交通、新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和旧城改造、农村基础设施、社会公益基础设施、产业基础设施等8大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由昆明市政府组织实施。

(二)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

加强城市规划修编,开展滇中、滇西城市群规划和铁路公路交通走廊及跨境区域规划;完成20个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建立省-州(市)二级城市规划信息网;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推动新昆明,滇中、滇东、滇西、滇南4个区域中心城市,州市所在地和设市城市,重点县城,边境口岸城镇,小城镇等6个层次城镇体系建设。力争城镇化水平达到32.7%,同比增长1.1%。由省建设厅组织实施。

(三)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80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包括教师周转房)。

2008年全省共有11.2万户低保家庭需要通过实物分配和廉租补贴方式纳入住房保障,所需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州市共同筹措。其中每平方米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助300元,省级补助200元,其余部分地方自筹。由省建设厅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物价监管

继续抓好“菜篮子”工程,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上年实际涨幅。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力争完成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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