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


  佛山高新委下属事业单位1个: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国家级孵化器)。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厅和佛山市政府共同建设,主要职责是培育高科技中小企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做好项目孵化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人才项目服务平台和创业投资服务平台4大平台的建设。

  (二)各园区在佛山高新委和所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功能定位及其特色产业需要,设置各园区的管理机构。各园区统一冠名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XX园”的名称: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禅城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南海园(广东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顺德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高明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三水园。各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冠名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XX园管理局”,各园区原有的经国家统一审核批准的名称保留,园区在对外招商和宣传推介等方面可同时使用两个牌子。

  各园区管理局按精简行政编制、优化管理程序的原则,营造“小机构、大服务、大网络”的管理格局,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各园区管理局接受佛山高新委和所在区政府的双重领导,充分发挥园区经济主战场的作用,加强园区与专业镇和特色产业基地的紧密互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管理等日常工作;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按规定使用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积极提供科研和行政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一区六园”的权责关系

  (一)佛山高新委的职责

  1、认真做好承上启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制定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的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2、指导各园区在佛山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框架的基础上,制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形成“一区六园”协调发展、错位发展、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3、负责政府投入佛山高新区的资金管理和安排,制定具体的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的管理办法。

  4、负责建设和管理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厅和佛山市政府共同建设的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指导和协调各园区孵化器和创新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经营运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