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进展,由市监察局牵头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开展减排检查、督办(通知形式见附件4),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每年下发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开展工作。其中,市府办公室已下发《印发佛山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佛府办〔2008〕132号)。
(一)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减排形势,围绕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网完善;加快实施结构调整;督促工业企业建设脱硫工程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二)市监察局: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行依法监察,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负责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对减排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加快推动德胜电厂、南海发电一厂、三水恒益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的建设,按时完成小火电关停工作;牵头建立项目审批的部门协调机制。
(四)市经贸局:负责推动全市陶瓷、立窑水泥、纺织、铝型材等改造提升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局做好小火电关停工作;合理安排电厂发电量,积极争取省电网发电,限制本地燃油电厂发电;督促电厂做好脱硫工作和加强对脱硫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的管理;加快推进替代石油工程的相关能源在工业锅炉和窑炉应用的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跟进、协调全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督促各区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及使用制度。
(六)市环保局:负责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按要求对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工业污染监管;严格环保准入,实施源头控制;配合市监察局不定期地开展总量减排检查、督办。
附件:1.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