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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代表团参加“第六届6·18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暨对接项目签约仪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代表团参加“第六届6·18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暨对接项目签约仪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8〕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潮州市代表团参加“第六届6·18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暨对接项目签约仪式”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发改局反映。

  附件:1、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函
     2、2008·6·19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推介成果及项目需求明细

  二○○八年六月六日

潮州市代表团参加“第六届6·18厦门市项目
对接会暨对接项目签约仪式”工作方案

  为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联系,搭建区域科技成果对接平台,我市拟组团参加“第六届6·18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暨对接项目签约仪式”。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团 长:张传胜(市政府)
  成 员: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人,各县、区发改局负责人,有关企业负责人。
  联络员:许飞
  联系电话:13076409764,传真:0768-2281932
  二、工作任务
  6月13日前,落实参会人员名单。各县、区根据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推介成果及项目需求明细(附后),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此次活动。全市拟组织20家以上企业参加,其中,潮安县6家以上,饶平县4家以上,湘桥、枫溪各3家以上,市经贸局4家以上。各县、区将参会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市发改局,并指定负责人、联络员。
  6月16日,市发改局负责落实车辆和住宿,并通知参会有关单位。
  参加活动的会务工作由市发改局负责。
  三、行程安排
  6月18日上午,参会人员到市政府大楼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往福州。
  6月19日,参加“第六届6·18厦门市项目对接会暨对接项目签约仪式”。
  四、有关事项
  1、住宿由市统一安排。
  2、各项活动费用(包括住宿),市直部门由市统一负责,各县、区和企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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