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到5月20日)
1.安排部署。市政府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会议,对全市34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论证,制定出具体详细的整改计划。
2.宣传发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0日到6月30日)
市政府将于5月底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商务、文化等部门,并联系市区主要新闻媒体组成重大火灾隐患督察队,针对各个隐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督察出的有关问题督促各个单位加快整改力度,并及时报道各个单位整改的进程。各隐患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停止使用;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深入隐患单位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防机构在严格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每处隐患都能在要求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标准整改。
(三)复查验收阶段(6月30日到7月30日)
市政府将分别于6月底和7月底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商务、文化等部门组成重大火灾隐患复查验收小组。6月底对省督办的6处重大火灾隐患逐个进行复查,7月底对市挂牌的28处重大火灾隐患逐个进行复查,对照每条隐患逐处检查验收,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复查不合格以及隐患整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治理重大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层层发动,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34处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形成整治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尤其是行政拘留力度,始终保持严惩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