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印章):新乡市消防支队 填报时间: 2008年5月20日
序号
| 所在县(市、区)
| 隐患单位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单位基本情况
| 火灾隐患情况
| 整改措施
| 隐患单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
1
| 封丘县
| 陈桥驿酒店
| 任自强
| 13598727666
| 该酒店位于封丘县北干道东段路北,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共6层,高度23米,框架结构(二级耐火等级),两部疏散楼梯,1层餐饮,2层洗浴,3-6层客房。
| 1、该场所疏散楼梯未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之规定;2、未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5.1条之规定;3、未安装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4.1之规定;4、二楼多功能厅使用软包装,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3.2.3条之规定
| 1、该酒店客房部楼疏散楼梯加装防火门形成室内封闭楼梯间;2、加装自1、该酒店客房部楼疏散楼梯加装防火门形成室内封闭楼梯间;2、加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加装自动报警系统;4、拆除二楼多功能厅所使用的软包装
|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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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凤泉区
| 新乡市北站商场有限公司
| 杨树正
| 3096388
| 该单位位于凤泉区团结路中段,4450平方米;建筑高度:11米;建筑结构: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疏散楼梯:7处
| 1、防火分区过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条,。2、该单位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
| 1、应用实体墙或防火卷帘分隔;2、对损坏的室内消火栓应及时维修,使其能够正常使用。
| 凤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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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乡县
| 新乡县花仙宾馆
| 李修团
| 13700739636
| 该单位位于新乡县小冀镇,是大队列管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李修团,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2米,建筑层数3层,经营范围:宾馆
| 1、该单位每个楼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8 条之规定;2、该单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条规定;3、该单位未配置灭火器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4、该单位未配置应急照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
| 1、督促该单位增设一部疏散楼梯。2、督促单位维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督促单位配置灭火器材及应急照明
| 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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