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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扶贫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扶贫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今年是我州实施“十一五”扶贫开发的关键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扶贫开发意见》(凉委发〔2007〕45号)精神,大力实施“八大扶贫工程”的开局之年,为多方筹集扶贫资金,大力实施扶贫工程,奋力推进全州扶贫开发进程。现就认真做好2008年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州扶贫开发资金筹集测算情况

  经州财政局测算,2008年全州可筹集扶贫资金92615万元,其中州、县市财力以往年度用于安排“八大扶贫工程”资金(包括返还烟农的扶持资金)40360万元,转移支付37203万元,矿产、土地拍卖收入14722万元,州级扶贫资金递增330万元。

  2008年州级筹集资金9029万元。一是州扶贫办统筹安排5079万元,其中用于“三房改造”2900万元,农村低保200万元,移民扶贫300万元,教育扶贫200万元,职业教育扶贫120万元;计生指导站设备购置129万元,州级整村推进试点720万元,其他扶贫510万元。二是州财政安排3950万元,其中教育扶贫800万元(用于农村职教300万元、农村“两免一补”500万元),产业化和基础设施扶贫200万元(人畜饮水100万元、农牧业100万元),卫生扶贫1410万元(农村合作医疗1040万元、农村困难群众医疗补助100万元、农村卫生院8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190万元),社保扶贫1420万元(农村低保920万元、农村五保100万元、农村安居工程350万元、农村敬老院建设50万元),广电村村通配套新增50万元,其他扶贫70万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0万元、农家书屋配套50万元)。

  二、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凉委发〔2007〕45号文件精神,拓宽筹资渠道,足额筹集扶贫资金。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贫困地区的各种专项投入资金且全部投入到重点村。二是一般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每年新增加转移支付及州本级每年递增的资金必须严格按标准提取,并全部用于扶贫开发。三是水能、土地、矿产等资源有偿出让收益要严格按比例标准筹集后用于扶贫开发。四是切实加大资金捆绑力度。发改、农业、林业、畜牧、水利、交通等项目,尽量捆绑,倾斜用于贫困村组。各县市一定要按照州上的测算,把资金筹措到位,并由州、县市共同协商,统筹使用,绝不允许搞假配套、空算帐。若县市配套资金不落实、不到位,州级配套资金一律不安排,县市配套资金落实少,州级按比例少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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