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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8〕28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三门峡市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根据省政府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总体安排,三门峡市市区被确定为2008年度全省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重点区域之一,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为扎实做好土地执法检查,规范市区土地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对湖滨区、开发区辖区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及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点清理未批先征、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未经批准用地擅自开工建设、“以租代征”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行为。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合理保护和利用耕地,保障建设用地,彻底清理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方式、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
  此次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进行土地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湖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以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开发情况为依据,对卫星图片反映的情况及最新的土地开发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逐一登记造册、说明情况,做到宗宗不漏、件件清楚。
  (二)检查内容
  此次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所涉及的下列情况:
  1.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依法批准;
  2.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使用计划;
  3.是否未批先征、未批先用、批少用多、以租代征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4.是否及时发现并处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监测到的土地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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