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真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汛〔1997〕7号)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标准,严防乱报、错报或弄虚作假。要加强统计、评估队伍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L206-98)的规范要求评估、分析减灾效益,快速准确上报洪涝灾情。
三、领导管理
(一)强化全社会防洪意识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动员各行各业和各单位主动承担防汛抗洪义务,努力做好防汛工作。新闻单位要积极组织报道有关防汛形势、方针政策、汛情通报等,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意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
《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努力增加对防汛的投入,并将防汛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防汛工作提供保障。
(二)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继续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按照
《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有关部门防汛责任制、行业责任制和防汛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三门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附后)。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三门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社会防汛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
(三)严明纪律,依法防汛
各行各业和有关防汛责任人员要顾全大局,严格按照《
水法》、
《防洪法》、《
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防洪法规,依法防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