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5.铁路、交通防汛
  铁路、交通部门要在汛前组织对桥涵、路基及山坡等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抓紧整修处理。要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坚持昼夜巡查,随时监测和报告情况,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及时向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通力合作,全力抢险,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尽快恢复运行。
  6.工矿企业防汛
  工矿企业的防汛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主管部门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进行认真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一旦遭遇洪水威胁和破坏,除按正常的行业管理渠道上报情况外,要及时向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情况。
  7.教育、旅游防汛
  教育、旅游行业的防汛工作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督导,主管部门要成立防汛组织,建立和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汛前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学生安全转移。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确保游客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抓紧工程检查、整修,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水利部门要认真组织汛前检查,积极整修防汛工程设施,严格检查主要水库、河道、灌区、提灌站等工程设施;建设部门负责检查城区内排水沟、下水道、泵站、涵闸等工程设施;铁路、交通部门负责检查桥涵、路基、站场等工程设施;工矿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矿山及工业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行业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搞好汛前检查。通过逐级、逐行业、逐部门进行防汛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解决,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彻底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河道阻水障碍要明确清障责任制,限期组织清除,严格杜绝修建新的违章建筑。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必须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报水利部门批准。对河道采砂要严格管理,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开采,严防因采砂导致堤防、铁路及公路桥梁发生险情。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