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于快速干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08〕4号)
大洼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和辽河石油勘探局联合办公会议同意,现将《兴于快速干道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兴于快速干道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兴隆台至于楼快速干道工程建设,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程总体要求
根据2007年12月19日召开的兴于快速干道油地联合办公会会议精神,该工程为油地共建项目,所需资金分别由市、辽河石油勘探局、大洼县共同筹措,计划于2008年9月28日前竣工。
二、工程内容及概算
1.工程内容
兴隆台至于楼快速干道起于盘锦东外环冷家道口,终点在新开于李线北15米与省道库二线平交,全长18.1公里(不含石油大街东出口至盘锦东外环冷家道口1.3公里城区段),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9.5米,路面宽18米,两侧各设置10米宽绿色通道。
2.工程概算
该工程概算总额为26456万元。其中路基内征地动迁费5975万元,路基内工程费8754万元,工程建设管理费、质量监督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585 万元,土方补贴费300万元,便道恢复费305万元,项目环境评估费20万元,林台及绿色通道工程10517万元。
三、资金保障
市政府负责18.1公里路基内的征地、动迁所需资金,即负责路基以内的非国有产权部分征地、动迁资金5975万元;负责路基内土方补贴300万元;负责项目环境评估费20万元;负责便道恢复费305万元。路基以内的动迁涉及到国有产权的,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实施。以上各项资金以实际审核数为准。
大洼县政府负责快速干道两侧各10米宽绿色通道的占地、动迁、土方工程、苗木栽植所需资金10517万元。
辽河石油勘探局负责该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设施费用8754万元,并承担工程建设管理费、质量监督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32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