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
吸尘器
碎纸机
空气调节设备
刻录机
UPS电源
其他电器设备
(2)办公设备。
计算机
打印机
传真机
复印机
速印机
硒鼓
投影仪
扫描仪
单项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3)家具。
(4)机动车辆(含各种专用车辆)。
(5)电梯及起重机。
(6)锅炉及安装。
(7)软件及软件升级。
(8)公务服装。
(9)图书及教材。
(10)其他。
2.工程类(单项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
房屋装饰、装潢工程
水暖管网维修更新
绿化、美化工程及维护
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
电梯安装、锅炉安装、消防安装
污水处理
其他工程
3.服务类。
机动车辆统一保险
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
定点会议及接待
各种专用票据、材料的印刷(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
政府采购项目的设计、监理(单项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社会中介机构的选择
(二)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审批的社会代理机构或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
1.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疫苗。
2.教学设备、实验室装置、教学模型。
3.医疗器械、康复设备、计划生育设备、分析检验设备等。
4.广播电影电视设备、文艺设备。
5.环保监测设备。
6.农田水利专用设备。
7.消防部门装备的专用设备。
8.公、检、法、司等部门专用设备和用品。
9.体育专用设备及器材。
10.气象研究专用设备、无线电防震、防雷、地质勘察专用设备。
11.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实施的工程类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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