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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五)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职业院校要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新农村建设需要,积极开发新专业,培育特色专业,打造精品专业。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求,形成各自的重点专业和各具特色的职业学校。加大对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市级骨干专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对椒、黄、路三区和市直属职业学校评上市级骨干专业的,每个专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性经费补助,各县(市)也应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增强职业教育总体实力。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建设一批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与学校共建或独立举办以服务于本企业为主的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企业出资建立服务于职业学校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可享受公办学校的用地政策,所需经费可以税前列支。到2012年,全市要建成12个省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性和公共实训基地,20个左右市级实训基地。努力做到专业门类齐全、设备水平较高,基本满足我市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推动企业和产业的升级。为了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步伐,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体系,市财政给每个市级实训基地30万元的经费补助,当地财政要按1:3的比例进行配套。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学校的用人渠道。加大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力度,各级财政要支持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既有教师资格,又有职业技能的“双师型”专业教师。到2012年,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中有85%以上成为“双师型”教师,其中获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达到 50%以上。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型”教师在申报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审中给予优先。在名师、名校长培养和各级各类先进评选时,职业学校、教师、学生的指标单列。改革职业学校用人制度,人事、教育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指导职业学校根据需求有计划地向非师范类院校公开招聘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技能人才,允许专业课教师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建立和完善聘任企业界知名人士、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任副校长、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及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要有一个月时间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三、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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