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八部委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8〕21号 2008年4月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国测图字〔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理信息是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数据。互联网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载体之一,同其他地图一样,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上传地理信息的行为,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严肃查处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网络建设和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