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8]8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邓小平同志“利用外国智力和扩大对外开放”重要谈话发表25周年。多年来,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区、各单位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名额及形式
(一)评选范围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引智项目实施单位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
(二)表彰名额
大连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30个、大连市引进国外智力先进个人30名。
(三)表彰形式
市政府将召开全市外专(引智)工作会议暨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荣获先进个人称号的公务员记二等功一次。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选派人员出国(境)培训,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高度重视外专(引智)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各项制度健全。认真做好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努力为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组织推荐专家参评“星海友谊奖”。
3、引智项目实施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引智项目,按时报送项目总结,严格管理和使用引智专项资金,积极推广引智成果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设置专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通过聘请专家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认真配合年检工作并年检合格。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