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 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2. 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附件1
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节能目标
(50分)
| 1
| 单位生产总值
能耗降低率
| 50
| 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计50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凡未完成年度目标的,计0分。
|
节能措施
(50分)
| 2
| 节能工作组织
和领导情况
| 4
| 1.建立本地区的单位生产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2分;
|
2.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2分。
|
3
| 节能指标分解
和落实情况
| 4
| 1.逐级分解节能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建立相应考核机制,2分;
|
2.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1分;
|
3.定期公布能耗指标,1分。
|
4
| 调整和优化
产业结构情况
| 10
| 1.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长,2分;
|
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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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3分;
|
4.完成当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目标,3?帧?
|
5
| 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 13
| 1.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足额落实,5分;
|
2.节能专项资金逐年增加,3分;
|
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5分。
|
6
| 节能技术开发
和推广情况
| 3
| 1.节能技术研发资金逐年上升,2分;
|
2.实施重点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健全推广节能技术服务机制,1分。
|
7
| 重点企业和
行业节能工作
管理情况
| 6
| 1.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当年节能目标,2分;
|
2.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能源审计,1分;完成清洁生产审核,1分;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1分;
|
3.新建建筑节能目标设计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1分。
|
8
| 法律、法规
完善执行情况
| 4
| 1.出台和完善节约能源的制度措施,1分;
|
2.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2分;
|
3.执行主要能耗产品和建筑节能限额标准,1分。
|
9
| 节能基础工作
落实情况
| 6
| 1.加强节能监察队伍、机构能力建设,2分;
|
2.建立能源统计机构,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2分;
|
3.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1分;
|
4.实施节能奖励制度,1分
|
小 计
|
|
| 100
|
|
注:
1.上年度未完成的节能指标,须分摊到“十一五”期间的以后年度。
2.2010年节能目标以完成指标计划中的目标为准。
附件2
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考核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节能目标(50分)
| 1
| 节能量
| 50
| 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计50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凡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计0分。
|
节能措施(50分)
| 2
| 节能工作?橹?
和领导情况
| 5
| 1.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1分;
|
2.设立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4分。
|
3
| 节能目标分解
和落实
| 10
| 1.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3分;
|
2.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分
|
3.落实节能奖惩制度,4分。
|
4
| 节能技术开发
和推广情况
| 15
| 1.按规定采用先进工艺、设备、产品和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4分;
|
2.安排节能研发资金,3分;
|
3.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的,3分
|
4.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分;比上年度增加并采取节能工程技术措施,2分。
|
5
| 节能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
| 10
| 1.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2分;
|
2.执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2分;
|
3.实施主要耗能设备定额管理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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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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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清洁生产审核,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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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能管理工作
执行情况
| 10
| 1.编制并实施年度计划,2分;
|
2.实行能源审计并落实改进措施,2分;
|
3.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2分;
|
4.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帐,按时保质报送能耗统计报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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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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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1分。
|
合 计
|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