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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合肥市2007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合肥市2007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的通知
(合政秘〔2008〕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审计局《合肥市2007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合肥市2007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案
(合肥市审计局 二00八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及《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对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以关注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为重点,以推动全市“大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服务“三大推进”和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一)审计范围:对市本级200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必要时延伸审计上下年度和有关单位。

  (二)审计对象:

  1.市财政局执行2007年政府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

  2.市地税局2007年地方税收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及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3.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200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4.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办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5.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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