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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因人员发生变动,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州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 伟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蒋福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彪 昌吉银监分局局长
  邢建华 州工商局局长
  马文远 州政法委副书记
  张和伟 州公安局副局长成员:陈春雷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宁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顾安娜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成章 州监察局副局长
  唐久明 州发改委副主任
  金 波 州经贸委副主任
  杨双庆 州农业局纪检组长
  王成果 州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张万利 州国税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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