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目标:按照“管源头、放中间、控末级”,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管理、经营规范的水管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为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的防洪减灾保障、水资源供给保障和水环境保障。
原则: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任务:各县市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两定”测算的复核工作,2008年4月底前县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必须通过当地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6月底前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经费和公益性资产维修养护费必须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人员经费必须落实到位,工程维修养护费到位率达到30%,2009年达到60%,2010年达到100%。2008年7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水管体制改革的领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改革最重要的一项改革。2008年是国家、自治区水管体制改革的最后期限,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全州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各县市也要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领导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涉及水管体制改革的各级财政、编委、发改委、税务、劳动、人事及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全力支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