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市西客站通站道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政综〔2008〕140号)
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岩市西客站通站道路建设用地的申请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100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龙岩市2007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9号地块,建设地点位于西陂镇大洋村、排头村,用地面积为0.475公顷(现状地类为耕地),并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公司,作为道路建设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略)。
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