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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4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4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龙政综〔2008〕142号)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4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龙国土资建[2008]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拟定并于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16日进行公告的《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龙岩市2007年度第04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请按该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附:《龙岩市2007年度第04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八年六月十日

龙岩市2007年度第04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测算(详见附表一)。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照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龙政[2001]综272号)执行。
  三、青苗补偿标准:
  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测算(详见附表一)。
  四、各被征地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详见附表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安置补助费直接拨给被征地单位,剩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解决。

  附表一: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地块编号

镇(村)名

地 类

面积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偿费标准

2007-4-1

西陂南石

水田

1.3650

17.9700

26.9550

1.79700

旱地

0.1397

15.0000

22.5000

1.50000

园地

0.2875

12.5790

8.9850

0

林地

0.1400

7.1880

0

0

未利用地

2.9929

2.6955

0

0

2007-4-2

西陂大洋

园地

0.2025

16.9680

12.1200

0

西陂黄竹坑

林地

0.0440

8.8500

0

0

未利用地

0.6253

3.3188

0

0

2007-4-3

西陂赤坑

林地

0.0957

7.5540

0

0

未利用地

6.1000

2.8328

0

0

2007-4-4

西陂赤坑

园地

0.2551

13.2195

9.4425

0

林地

0.0430

7.5540

0

0

未利用地

5.0819

2.8328

0

0

2007-4-5

西陂赤坑

林地

0.3500

7.5540

0

0

未利用地

0.6500

2.8328

0

0

2007-4-6

西陂赤坑

旱地

0.0450

15.1080

22.6620

1.51080

林地

0.4219

7.5540

0

0

未利用地

2.5051

2.8328

0

0

2007-4-7

西陂南石

水田

0.5883

17.9700

26.9550

1.79700

旱地

0.1230

15.0000

22.5000

1.50000

园地

0.0486

12.5790

8.9850

0

林地

0.5792

7.1880

0

0

未利用地

2.8203

2.6955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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