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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宁政办〔2008〕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新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新形势下的新闻发布机制,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根据宁市委办发〔2005〕1号文件精神,现就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体系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机制的组织结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工作部门新闻联络员组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舆论热点,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统一负责市政府新闻的对外发布。其中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为市政府首席新闻发言人。

  (三)市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可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了解本部门全面工作的副职担任。

  二、发布内容范围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内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阶段性成果和显著成就;我市涉及民生等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市内突发事件;市政府举办的重要活动;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部门新闻发布内容:各部门工作领域需要发布的重大举措;各部门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各部门工作领域发生并负责处置的市内突发事件;各部门举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各部门工作领域内需要或市政府领导要求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发布方式

  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一)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专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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