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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8〕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5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36号),要求深刻吸取4·28胶济铁路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以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5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紧急视频会议,通报“4·28”胶济铁路列车相撞特大事故情况,传达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并就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23号)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4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同志对全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抓好六项安全监管,明确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责任。

  近期以来,克州接连发生伤亡事故。4月3日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哈达塔木铁矿发生一起坍塌事故,死亡两人,重伤1人;4月20日阿克陶县广新矿业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死亡1人;4月28日,阿图什市阿扎克乡西塔奇村一正在施工的架线铁塔倒塌,死亡1人,受伤1人,自治州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所反弹,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任务十分艰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县(市)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把督查行动的目标、任务、要求和工作责任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推动隐患治理,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落实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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