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对水源保护的项目扶持。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要积极为水源保护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相关项目和资金尽可能优先安排中村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国投公司)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源保护意识
开展农村环境教育试点活动,将中村作为农村环境教育试点乡,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为核心,分期分批组织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各类农村经济协会会员、村民和学校师生参加专题讲座和培训班,使有组织接受教育率达到75%以上,引导农村群众自觉、自愿、积极地参与饮用水源保护。开展“环保下乡”活动,每年组织1-2次环保下乡活动,在中村乡设置两个宣传栏,定期刊登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内容,每年印制水源保护宣传单或年画分发给农户、企业,增强群众保护饮用水源意识。组织中村乡的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带动社区和家庭提高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在市区进行节水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水资源保护工作,使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成为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营造全民保护水源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三元区政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责要求,推进水源保护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饮用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建设局、工商局、物价局、畜牧水产局、交警支队、公路局、国投公司、三元区政府等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整改到位,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督查,确保进度。三元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按工作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将组成督查组,对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三元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在2008年6月底前要将工作方案和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邮箱地址:sfbjjyk@126.com)。2008年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视察。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