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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


  (三)优化行业协会结构布局。

  1、规范现有行业协会。对现有行业协会中行业代表性差、专业权威性低、行业分布不合理、职能交叉重复、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通过采取注销、合并重组、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清理和规范,提高行业协会的整体素质。

  2、大力发展新型行业协会。支持企业较为集中、产品和市场优势明显的行业,组建全省性行业协会。在信息电子、农产品加工、生物技术、物流服务等行业,培育发展新型行业协会组织。

  3、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各地要根据我省国民经济的行业分布特点和发展趋势,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出发,制定行业协会发展总体规划, 明确行业协会发展的方向、目标、措施与具体实施步骤。

  4、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行业协会要广泛吸收业内各类经济组织入会,提高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吸收与行业相关的省内外科研院所和具有专业特长或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入会,增强行业协会的专业权威性。

  (四)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1、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行业协会的设立应由行业内企业或业主自主发起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行业协会要健全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制度,认真执行选举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行业协会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鼓励企业家担任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可通过选举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2、规范收费行为。行业协会要坚持非营利性,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展销会、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收费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并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向全体会员公示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行业协会的经费不能投资企业从事营利活动。

  3、健全财务制度。行业协会要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设立专业的财务人员。凡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实行会计合账或财务集中管理的,应在与政府部门脱钩时单独建账。行业协会的收支情况要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查。属于财政拨款、政府资助和社会捐款的,要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4、健全劳动人事制度。行业协会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配 备专门工作人员,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进行职称评定。要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优化 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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