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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救灾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救灾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陕价发明电〔2008〕5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5·12”汶川大地震后由于余震时有发生,各种地震信息不断流传,致使我省部分地区一些居民产生恐慌心理,防震救灾用品市场需求量增大,个别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商品价格牟取暴利,导致部分防震用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

  为打击不法商贩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防震救灾用品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各种防震救灾用品的价格监管。各地在必要时可依据我局《关于对我省抗震救灾物资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陕价发明电〔2008〕4号)精神,将帐篷、睡袋、防潮垫、彩条布、钢丝床、折叠凉椅等防震用品的销售价格纳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通过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调价备案制度等方式,确保市场防震用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开展一次防震救灾用品销售价格的全面深入检查。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市场、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以及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对群众举报的防震救灾用品价格违法案件,要立即启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周一、周四将本地区抗震救灾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传真:029-87326050,联系人:白娜)。

  四、加大价格自律宣传力度,积极疏导价格矛盾。要通过采取召开告诫会、政策提醒会等方式,敦促企业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要以诚信为本,以大局为重,在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供应的情况下,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制造涨价谣言,不串通合谋涨价,不跟风搭车涨价,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共同创造抗震救灾的良好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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