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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人民政府纠风办2008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按照《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07〕31号)精神,对州直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度减少、保留项目运作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自治州将适时开展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此项工作由州监察局、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州发改委、编办、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委、政府法制办、农业局、经贸委、工商局等单位配合。
  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制止和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继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监管,切实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对利用节庆活动从中牟利,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此项工作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文化局等单位配合。
  上述两项工作要在今年基本完成。同时继续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利用职权发行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等工作。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要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各行业要以合理价位和优质服务取信消费者,不能以自身特殊或国际惯例为借口,拒不进行整改。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两项工作要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今年必须完成规范治理工作,市场中介组织的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在明年完成。此项工作由州民政局和各中介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加强作风建设。自治州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行风建设新局面。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此项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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