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莆政综〔2008〕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单位、高等院校:
《莆田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30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莆田市“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前 言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根本所在,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的重要保证。
本规划为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综合性规划。该规划是细化和落实《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与我市“十一五”相关专项规划中有关应急体系建设部署的具体体现。本规划以《“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及《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为依据,提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建设方向与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是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依据。
本规划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编制。
1.序言
1.1 编制依据
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发〔2006〕106号)、《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闽政〔2007〕37号)、《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莆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莆田市“十一五”相关专项规划,制定本规划。
1.2 规划范围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及应急保障等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环节的不同要求,统一规划“十一五”期间莆田市应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1.3 规划定位
本规划为我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综合性规划。本规划以我市“十一五”《纲要》为支撑,与市“十一五”相关规划相衔接。本规划建设任务和项目为实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提供支撑,保障应急预案的执行。
2.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2.1 现有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纳入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大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作为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利益作为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积极应对各类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初步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不断增强。
2.1.1 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07年12月,市、县(区、管委会)已全部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制定了20个专项预案、161个部门预案;各县(区、管委会)还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148个、部门应急预案261个;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780个,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2.1.2 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截至2006年底,市、县(区、管委会)基本上都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各级政府办公室加挂应急委办公室牌子,实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工作相结合。市政府已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等专项指挥机构。各县(区、管委会)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指挥机构。全市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
2.1.3 应急队伍初具规模
初步形成了以公安、武警、驻莆部队和民兵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森林消防、矿山应急救援、抗震救灾、公安消防、海上搜救、环境污染监测、医疗卫生救援、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等专业应急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队伍、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
2.1.4 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全市相继建立了防汛抗旱、抗震救灾、防台风、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控、医疗救治、消防、矿山救护等一批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库和储备点,主要储备食糖、粮油、农药、化肥、水泥等物资。
2.1.5 应急机制逐步建立
我市防汛、防台风、气象、海洋、环保、卫生、防火、防震、动物防疫等监测、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连接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其部门的信息报送网络。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应急响应机制初步形成。
2.2 薄弱环节
2.2.1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职责尚未完全落实
部分县(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常态管理工作职责没有落实到位,难以有效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
2.2.2 应急常态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一些县(区、管委会)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应急预案针对性和可操性不强;风险隐患排查尚未全面展开,隐患底数不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少,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基层信息员队伍不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信息难以快速汇集和持续反馈;应急管理方面资金投入较少。
2.2.3 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设备难以适应新情况
一些监测预警信息采集设备老化,快速应急监测能力差,手段相对落后;监测预警网点及密度不够,缺少移动监测预警系统;没有覆盖全市的应急通信专网;专业指挥中心建设采用的标准不一,数据资源难以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低。
2.2.4 专业应急队伍应急能力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