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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8〕81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两手抓”。

  按照5月23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省政府坚持“两手抓”、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市(区)一定要坚定不移地一手抓好抗震救灾,一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又好又快地建设西部强省做出应有贡献。

  二、 切实有效地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在继续全力抓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次生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规范突发事件下的处置方案和各类人群的应对措施。

  三、 进一步扎实搞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一定要深入实际,督促企业搞好隐患自查自改,配合各级政府部门搞好抽查督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执法力度,对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及时、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除责令限期改正外,要加重处罚。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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