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辅助措施
加大东圳水库、外渡水库、古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和木兰溪、秋芦溪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工程,积极推介日本New-R生物发酵舍养殖业废水零排放技术,2008年底前实现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科学施用农药、农膜、化肥,加强饮用水源和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新农村环境建设,在完成全市527个自然村垃圾清扫、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清扫范围,力争2010年前完成全市所有村庄垃圾清扫、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并获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地区不得建设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新建项目所需COD、SO2总量指标需从本地区削减量中调剂使用,辖区内不得出现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的违法建设项目;同时,要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关。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巩固污染防治成果,进一步深化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污染源监测,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超过总量指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限期治理;对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对污染物总量负荷较高以及有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进一步强化企业持证排污意识。继续实施排污审计,对持证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年度审核,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加强环境远程监控,进一步完善市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实现与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终端联网。
(三)强化减排工作实绩考核。继续加大对各县(区、管委会)和有关责任部门“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及2008年度削减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可达性分析
(一)预测的可达性
SO2可达性:结合各县(区、管委会)上报的2008年度减排支持项目,经核实,筛选出市里重点减排项目18个(见附表),预计可实现减少SO2排放量 1340吨。与增排量422吨互抵后,可实现预定的2008年度2.38%的削减计划。
COD可达性:结合各县(区、管委会)上报的2008年度减排支持项目,经核实,筛选出市里重点减排项目13个(见附表),预计2008年可实现COD 减排1750吨。与预计新增量792吨互抵后,可完成削减4.29%的削减计划。
(二)预测的风险性